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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营改增”使上游制造业受益

来源:中国纺织报作者:时间:2013.04.23

导读:对于纺织业而言,营业税这项税种的税收总量巨大,对于低毛利率的行业,譬如纺织业上游的棉纺行业非常不利。

  目前我国最重要的税制改革—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(简称“营改增”)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,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、天津、江苏、浙江、宁波、安徽、福建、厦门、湖北、广东、深圳等12个省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。

  4月10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提出“营改增”双扩容方案:自2013年8月1日起,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,同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。

  日前,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就“营改增”接受了媒体的采访。楼继伟表示,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正在准备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改革方案,力争今年底或是明年初出台方案。他说,增值税自身的特点决定“营改增”改革最好一次性在全国全部行业推开,那样税率设置比较简单,抵扣链条更完整。但一下子全推开风险很大,为稳妥起见先,选择部分行业在部分地区试点。随着进一步扩大试点和实施条件的成熟,应尽快把改革推向全国。下一步的改革模式不再是地区试点,而是分行业在全国推开,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。

  对于纺织业而言,营业税这项税种的税收总量巨大,对于低毛利率的行业,譬如纺织业上游的棉纺行业非常不利,“营改增”或将视为政府对上游量大面广的初级加工企业实施的一种减负政策,而对后道附加值高的企业保持其应有的增值税,这样,有保有压地捋顺税收关系,从而建立起国家一种新的税收平衡。

  在19个工业行业中,制造业的增值率是偏低的,但中国国情决定了制造业又是现阶段国家应该保护的,因此,“营改增”将使最上游的行业受益。从整体上说,这项税制改革对纺织业有正面影响。

  按照国家规划,我国“营改增”分为三步走:第一步,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“营改增”试点。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“营改增”;第二步,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。这一阶段在2013年开始,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;第三步,在全国范围、全行业实现“营改增”,即全面取消营业税。按照规划,最快有望在“十二五”期间全面完成“营改增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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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,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,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。目前,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,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。

  2011年10月26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选择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,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。2012年1月1日起,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有利于我国完善税制,消除重复征税;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,促进三次产业融合;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,增强企业发展能力;有利于优化投资、消费和出口结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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